服務認證申請方須知 1適用范圍 本指導書適用于本機構認證申請的客戶。 2 認證申請過程 2.1 申請認證的組織從公司網站或公司市場部獲取《服務認證申請方須知》和《認證申請書》,填寫《認證申請書》并提交相應申請資料。 2.2 申請服務認證的客戶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包含: a)申請人的名稱地址及其服務場所和地址的必要信息; b)涉及多個服務場所時,各場所的名稱.地址及其服務內容; c)證明其法律地位的文件及適用時從事相關服務的資質和任何行政許可。 (2)擬認證的服務信息,包含: a)服務名稱,以及服務范圍和服務內容; b)服務所屬行業及服務提供者名稱; c)服務總藍圖(至少提供服務流程),以及適用時為服務運作提供支持的主要服務設施(含服務用品)。 (3)影響服務符合性的任何外包過程的信息。如果客戶已確定了由自己以外的法律實體實施服務,為有效監督,必要時可通過適當的合約對該法律實體予以控制。如果需要這種合約控制,則其可在提交正式的認證文件之前建立; (4)申請人尋求認證的標準/其他規范性文件。 (5)申請人已按認證標準/規范要求建立并實施的相關文件,如服務規范、服務提供規范和服務檢驗規范等。 (6)適用時.任何特殊要求(如特殊的語言環境、安全要求等)。 (7)需要時,其他信息 (8)可用多種媒介和方式在不同時間收集這種信息,包括申請表。收集這些信息可與簽署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認證協議同時進行,也可分開進行。 (9)擴大認證范圍的申請可以包含同類服務、不同地點等。 (10)申請客戶的服務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3市場部與服務認證申請方交流溝通,向其提交《認證合同》,收集服務認證申請方認證申請資料, 交市場部接收保管并進行登記,填寫《認證申請書》。 2.4衛生保健和社會福利服務評價體系的要求詳見《衛生保健和社會福利服務認證實施規則》 ----------------------------------------------------------------- |